外送產業的下一步:受僱型即時物流公司會不會出現?
外送產業的下一步:受僱型即時物流公司會不會出現?
外送專法上路後,多數人的第一個問題是:
「外送費會不會變貴?」
但我認為,更值得觀察的問題是:
現在這種由大量個人自由上線、逐單承接的外送模式,還會不會是最有效率的做法?
當每筆訂單都有明確的最低報酬,平台過去依靠大量零工、低價短單與疊單建立的成本結構,可能開始改變。
接下來出現的,未必是另一個Uber Eats或foodpanda,而可能是一種更接近黑貓宅急便、傳統物流與人力派遣延伸的新型公司:
由公司正式聘用外送員,再向餐廳、商場、企業與平台承包區域配送服務。
從「每單計價」轉向「每小時計算產能」
平台型外送的核心,是每完成一筆訂單,就支付一筆報酬。
在新法之下,每一筆訂單至少要支付45元;若配送時間較長,則必須依每小時最低工資1.25倍計算。
但受僱型物流公司的計算方式不同。
公司支付員工月薪或時薪,再由公司安排他在同一小時內完成多筆配送。
例如,一名受僱外送員在一小時內:
- 從同一間美食街取得六份餐點。
- 依照路線送往附近三棟商辦。
- 回程再帶回兩件文件或退貨商品。
公司負擔的是這名員工一小時的工資、勞健保、勞退、車輛與管理成本,而不是對每一筆訂單分別支付一個最低報酬。
因此,決定成本的關鍵會從:
每單能壓到多少錢?
轉變為:
一名員工一小時能完成多少有效配送?
如果完整的人事、車輛與管理成本是每小時250元:
- 每小時完成2單,每單成本約125元。
- 每小時完成4單,每單成本約63元。
- 每小時完成6單,每單成本約42元。
- 每小時完成8單,每單成本約31元。
受僱制不一定天然比較便宜。
只有當訂單密度、路線與排程足以提高每小時完成量時,它才會展現優勢。
法律本身已經替這種模式留下空間
外送專法第26條規定,平台將外送業務委託第三方,並由第三方與外送員成立外送服務契約時,第三方原則上仍須遵守外送專法。
但如果第三方與外送員之間具有真正的僱傭關係,外送員的權益則主要依《勞動基準法》及其他勞動法令處理。
也就是說,一家公司確實可以:
- 正式聘用外送員。
- 支付月薪或時薪。
- 提供勞健保、勞退、休假與加班費。
- 自行排班與派單。
- 向餐廳、平台或企業承包配送服務。
這不必然是規避外送專法,反而可能是法律預留的另一條產業道路。
它不是單純的人力派遣
這種模式表面上很像人力派遣,但若要長期成立,更合理的形式應該是「區域物流承攬」。
人力派遣的做法通常是:
- A公司僱用員工。
- 員工實際到B公司工作。
- B公司直接指揮員工每天做什麼。
物流承攬則不同:
- 客戶把一個配送區域、時段或服務標準交給物流公司。
- 物流公司自行決定聘用多少人。
- 物流公司自行安排班次、車輛與路線。
- 客戶只驗收送達時間、成功率與服務品質。
例如,一個科學園區可以向物流公司購買:
「每週一至週五11點至下午2點,提供園區內餐點配送,平均30分鐘內完成,遺失率低於千分之一。」
至於要聘用10人還是15人、如何分區、使用機車還是電動車,應由物流公司自行決定。
這樣的公司賣的不是人頭,而是配送能力。
最適合先出現在哪些地方?
這種模式不會一開始就取代所有外送平台。
它最適合從訂單穩定、地理範圍封閉、路線可預測的場域開始,例如:
科學園區與工業區
中午固定有大量餐飲需求,取餐與送達時間集中,可以依廠區或大樓規劃路線。
百貨公司與美食街
多個商家集中在同一取件點,物流公司可以一次取多筆訂單,再分區配送。
醫院與藥局
除了餐點,還包括藥品、文件、檢體與醫療用品,對時效與交付紀錄的要求更高,也更適合由受訓人員處理。
大型社區與商辦大樓
可以設置集中交付點,減少外送員逐層尋找地址與等待電梯的時間。
連鎖餐廳
連鎖品牌可以在特定區域配置固定運力,降低對單一平台的依賴,也能掌握顧客資料與服務品質。
電商的兩小時或當日配送
商品不一定需要「立即送達」,可以先累積訂單,再依最佳路線批次配送。
這些場域的共同特徵是:
訂單不是完全隨機,而是具有一定的時間、地點與數量規律。
只要能預測,就能排班;只要能排班,就可能使用受僱型運力。
從業人數可能減少,但專業程度會提高
現在的外送產業進入門檻很低。
有機車、手機,完成註冊與必要文件,就可以開始上線。有人全職投入,也有人只是下班後跑兩小時。
但當平台與物流公司開始追求每小時配送效率,產業可能逐漸偏好:
- 熟悉固定商圈與社區的人。
- 能穩定排班的人。
- 具備路線規劃能力的人。
- 能處理文件、藥品或高價商品的人。
- 客訴率與交通違規率較低的人。
- 能操作多點取送系統的人。
名義上的註冊外送員也許仍然很多,但真正能穩定取得訂單、以此作為主要收入的人,可能變少。
外送工作會逐漸從「任何人都能臨時做的零工」,變成一種較接近城市物流的專業工作。
配送市場可能分成兩套系統
未來最有可能出現的,不是受僱制完全取代平台,而是兩種模式並存。
可預測的固定需求
由受僱型物流公司承接:
- 企業午餐。
- 商場與連鎖餐廳。
- 藥品與文件。
- 社區集中配送。
- 電商當日配送。
- 固定區域與固定時段服務。
這些訂單可以排班、合併並規劃路線。
零散與突發需求
仍由平台型外送員承接:
- 深夜臨時訂餐。
- 偏遠地區偶發訂單。
- 節慶與下雨天尖峰。
- 無法預測的即時跑腿。
- 超出固定車隊容量的訂單。
平台的功能,可能從承擔所有配送,轉變為處理供需波動與最後的彈性容量。
這和許多工廠的用工方式很像:基本產能由正式人員負責,訂單突然增加時,再使用外包或彈性人力補足。
真正的競爭將從人力價格轉向調度能力
過去的平台競爭,很大一部分建立在:
- 誰能吸引最多外送員上線。
- 誰能以較低報酬完成訂單。
- 誰能用補貼取得最多消費者與商家。
新的競爭方式可能變成:
- 誰能準確預測需求。
- 誰能讓店家準時出餐。
- 誰能將多筆訂單合併成有效路線。
- 誰能降低等待、空跑與回程成本。
- 誰能把一名員工一小時的產能最大化。
- 誰能提供可靠的配送紀錄與服務品質。
換句話說,外送產業可能從演算法媒合,重新走向物流管理。
這也許是外送專法最有趣的長期影響。
它原本是為了解決外送員報酬與權益問題,最後卻可能改變整個產業的組織方式:
當逐單使用零工不再具有絕對成本優勢,正式僱用、固定路線與批次配送,反而可能重新成為更有效率的選擇。
這目前仍是一個觀察與猜想。
但只要新法使平台開始重新計算每筆訂單的真實成本,就一定會有人開始問:
與其為每一單分別找一名外送員,為什麼不直接聘用一支車隊,把整個區域包下來?